第7章“生气啦?”
自那之后,沈殊每周末去孤儿院做志愿者的时候,都会主动找楚征说说话。其实就是单方面的尬聊,楚征向来不爱搭理他——当然,他也一视同仁地不爱搭理其他人。但偶尔谈及他感兴趣的话题的时候,还是会说两句。
楚征刚从南巷来D市,转学文件还没来得及办好。别的孩子去上课的日子,他总是一个人百无聊赖地蹲在孤儿院的花房里,盯着满地枯黄的叶子发呆。
“哎,王玲玲……”一日在学校,沈殊侧过头,轻声问自己文艺范十足的女同桌:“你说,有没有什么合适的、能给小朋友打发时间的玩具啊?”
“小朋友?”王玲玲的笔一顿,推了推眼镜,反问:“有多小?”
“十岁、十一岁的样子?小男孩。”
“他有什么爱好吗?”王玲玲的爸爸是小学老师,妈妈是幼儿园园长,她从小耳濡目染,倒是挺了解如何和孩子好好相处的。
“……不知道。喜欢盯着植物发呆算不算?”
“哦,是比较内向的孩子。”王玲玲颔首,“摄影或者画画,会是比较好的选择。读书也好,但这个年纪有些尴尬……严肃文学读不懂,儿童文学又太幼稚。”
沈殊觉得她说得对。
所以下一次去孤儿院,他在得到姑姑的允许后,特地去阁楼上翻出了一台老式的摄像机。是孤儿院之前的老员工留下的,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,辞职之后也没带走它。里面存着些几年前孤儿院办活动时的照片,内存还剩下许多。
楚征看着递到自己眼前的摄像机,木木地擡眼:“……给我?”
“嗯嗯。”沈殊朝他点头,嘴角勾起很温润的弧度,“一个人待着挺无聊的吧?”
“……”
楚征没回答他。犹豫几秒后,还是伸手接过。
“我也很喜欢拍照呢,可惜拍得不好。我同桌说,我这样的技术给别人拍照很容易被暗杀的。”
沈殊大剌剌地在楚征旁边坐下——一开始,楚征还会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蹦起来,迅速撤出去离他三米远;但伴随着沈殊贴过来的次数越来越多,楚征似乎逐渐对此脱敏了。
“不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。照相机是特别好的工具,能留下转瞬即逝的美。”
爱美之心。
楚征的视线微微游移,停在了沈殊小巧耳垂的红痣上。此时阳光正好,穿过凛冽的风和微脏的玻璃,直直地落在沈殊微卷的发梢和白皙的脸庞上,为他镀上一层淡淡的金光。
清瘦的男高中生围着自己手织的白色围巾,小半张脸埋在里头,把尖尖的下巴藏住了。
沈殊说……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。
楚征低垂眼眸,觉得脖子被厚实的衣物捂得有些出汗发痒。他下意识地隔着红围巾抓挠了几下,却如同隔靴搔痒,聊胜于无。
“不过,现在还是不急着拍,先吃饭吧?”沈殊拉着楚征的手往餐桌走,忽然面色一紧:“嘶,你的手好凉!”
他俯下身,把楚征的两只手都完整地裹在自己的掌心里。
楚征哪见过这种阵仗?南巷的冬季不冷不下雪是一回事,他无人依靠、只能趴在空荡荡大别墅里的取暖器旁边的地毯上昏睡是另一回事。
遂感到不习惯,条件反射地挣扎起来,想抽回自己的手。仿佛沈殊的手是烙铁,再多碰一秒就会把他灼伤。
“别不好意思嘛。”沈殊笑道,“我以为我们已经算很熟了?捂手而已,我在家也经常给我妹妹暖呀,她还会把脚放在我肚子上,可冰了!是个坏心眼的小混蛋。”
楚征只是看着他,轻声说:“别随便碰我。”
没有愠怒的意味,只是疑惑。
他不理解眼前这个笑得像太阳花一样灿烂、仿佛永远不会被他冰冷态度刺伤的人,不理解他来由可笑的好,更不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关注他。
同龄的阿明和夕夕不是爱孤立排挤别人的类型,但也绝不会热脸贴冷屁股;意识到楚征不好相处后,他们都会尽量避开和楚征交流。
其他孩子也大抵如此。
毕竟,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。
可是这个人……
“你在路边见到被丢弃在纸箱子里的小狗,也会随便捡回家养吗?”
楚征跟在沈殊身后,又慢又冷地问。
窗外又下起大雪,鹅毛一般厚实的雪片划过灰蒙蒙的天,落在枯萎的植物丛上,迅速累积起来。没多久,灰蒙蒙的世界就变得白花花了。
“如果只能提供一根无法果腹的香肠,还不如直接让它饿死。”
那时楚征还小,没法厘清理解那么多深刻的道理。他只是明白:如果吞下那份食物,会比直接饿死更难受痛心。
人生的确如此荒谬——
得到了短暂的希望,却又迅速落入无底线的绝望里,要比从始至终都浸泡在绝望里糟糕得多。
一旦试图逃离痛苦,就会被更铺天盖地的痛苦覆盖。可一旦尝到甘甜的滋味,又有谁甘心再次失去?又有谁能独善其身,不为所动?
这实在太有诱惑力,又过分危险了。
“嗯……就算没法带回家,我也还是会花掉身上所有的钱,尽量多给它买几根香肠的。”沈殊竟然认真地回答了他提出的问题,而非随意敷衍:“我没办法成为拯救它的人,确实很遗憾……但只要它能活下去,说不定未来某一天,改变这糟糕的一切的转机就忽然出现了呢?”
他笑了笑,“多活一天也好啊。活着就还有希望。”
楚征下意识地握紧了他的手。两手相贴,汗水缓缓沁出。
“怎么忽然问我这么哲学的问题?”沈殊昂着头,并未察觉到他变幻的神色,“你年纪明明这么小,怎么每天苦闷得像个一心钻研哲学的小老头啊?”
“不,没什么,只是随便问问。”楚征往前走了几步,拉着他的手走向餐桌的位置,“我饿了,吃饭吧。”
那天开始,沈殊觉得楚征对自己的态度稍稍缓和了一些。
他没事就喜欢跟在楚征后面,看他端着那个又小又旧的摄像机到处拍东西。楚征讨厌一切吵闹的事物,他就安分地闭嘴沉默,绝不多说一个字。
然后,某一天,楚征忽然问他:“要看看吗?”
“嗯?”沈殊没反应过来,表情呆呆的,“什么?”
“……你一直跟着我,不就是想看看我在拍什么吗?”
其实沈殊只是无聊,不想陪小勇他们玩老鹰捉小鸡而已。就算他再喜欢小孩子,一天二十四时保持精力充沛地陪着嬉戏玩耍,也是很累的啊!
他还是很容易累的体质……
但怎么能把真心话说出来呢!
沈殊于是轻咳一声,掩盖自己的尴尬:“你最喜欢哪一张?”
楚征无语地瞥了他一眼,按动按键开始调照片。
楚征拍的照片千奇百怪,特别“边缘”。比如:
墨绿色的网状垃圾桶里装着一块反射着湛蓝天空的不规则镜子碎片,一只麻雀站在桶边缘,静静注视着镜子里自己的倒影;
一块灰色的布料——大概是毛衣或是围巾的残骸,上面有粗麻的编织花纹,顶部氤氲开一片已经干涸的血迹,落在枯枝叶堆里,血迹边缘趴着一只被冻死的白色蝴蝶;
一张又窄又长的椅子上,坐着一个腹部镂空的细长人形雕塑。人站在正面,可以从洞里看见远处隐没在雾气里的湖面和丛林……
“拍得很好,艺术家啊。”沈殊感慨。
他不算是艺术细胞特别浓厚的那类人,但基础的审美还是在线的。楚征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摄影构图之类的专业知识,但他拍出来的照片里有一种冷峻凌厉的美感,灵气十足。
楚征骄傲地扬了扬下巴,嘴角微微勾着,喉咙里泄出一声短促的“哼”,简直像是在说:能欣赏本少爷的大作,你是有品位的。
紧接着,沈殊从口袋里掏出一片贴纸,冷不丁地贴在了楚征光滑白皙的面颊上:“嗯嗯,真厉害,奖励你一朵小红花!”